| 四川省资阳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税收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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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4 6:42:07 【字体:小 大】 |
资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为个人所得税法定扣缴义务人。 二、资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度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请于2008年7月25日前到我局主动申报缴纳,并向我局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三、若上述单位既不按照上述期限向我局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有关资料,又不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川省资阳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200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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