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郑有贵认为———应发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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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5 7:28:49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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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也曾去资阳进行过调研,您如何评价“六方合作”机制? 郑有贵:如何更好地“黏合”农业产业化中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形成各方有效合作、协调运转的机制,是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资阳市的“六方合作”机制有利于解决农户和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诸多难题,有利于农民增收。同时,这一产业组织的重构和创新,有助于各方共赢,进而形成各方共谋产业发展壮大的合作构架,促进产业体系的协调运行。 记者:在“六方合作”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一个重要平台,这种新型合作组织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将发挥哪些重要作用? 郑有贵: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民自愿参加,自主兴办,经营形式灵活多样。它的兴起和发展,解决了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从实践层面回答了如何向农民有效提供农业的社会化服务这一长期探索的重大课题。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与大市场难对接,交易成本高,农民趋同行为还导致市场大的波动。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提升市场谈判地位,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合作社围绕当地特色产业、优势产品,组织成员从事专业化生产,涌现许多专业村、专业乡,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带,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 ——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生产是现代化农业的重要特征,也是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起码条件。由于越来越多的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的技术标准,提供统一的技术服务,促进了农业的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成员之间互利共赢,有效地增加收入。合作社对成员提供“几统一”服务,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因而实现增值。据典型调查,入社农户比一般农户收入通常高出20%以上,有的高出30%以上甚至更多。 ——促进农村民主制度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虽然具体组织形式不断创新,但始终坚持民主管理。因此,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将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从更宽阔的视野看,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充分发挥农民在现代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主体地位作用的最优选择。 记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这有助于解决其发展面临的融资难题。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面临哪些问题?未来它会走向何方? 郑有贵:的确,贷款难困扰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可以促进此问题的逐步解决。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快速发展态势,全国已超过15万个。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发育还不充分,组织规模还小,其市场开拓和服务能力较弱,进一步发展的能力也较弱。这些问题需要从两个层面加以解决。从合作社层面看,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从实际出发,因社制宜,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合作社的运行,并通过规范运行实现更好的发展。从政府层面看,也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三农”的载体,在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人才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大力扶持。■ 人民日报记者 朱隽 (原载2008年7月4日《人民日报》第14版)

欢欢喜喜送猪忙(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王勇摄于简阳市贾家镇五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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